截至目前,我国驾驶人已超过3亿,仍在持续快速增长,2020年将达到4.7亿。面对新常态,现行驾驶人培训考试模式表现出诸多不适应,改革势在必行。此次改革将于2016年上半年,启动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2018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开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学车,保障学员权益 针对社会各界和广大学员关注的驾培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时间较长等问题,《意见》推出多种举措方便群众学车,保障学员权益。
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改变传统的“学前一次性收费”模式,学员在完成培训学时后,支付相应费用,使学员享有更多的自主权,真正成为受尊重的消费者。
实行自主预约培训。学员可以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并进行教学质量学后评价。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校的培训模式,赋予学员更多自主选择空间,促进驾校提高培训服务质量。
优化理论知识培训方式。集中优势师资资源,采取远程网络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等方式,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减少学员的交通、时间成本。
推行驾驶培训标准化合同文本。通过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校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
利用社会力量:解决考试供给能力不足,缓解考试积压 在当前驾驶人考试需求迅猛增长的形势下,考试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显现。2010年以来,全国年均3000多万人申请驾驶证,受警力、场地限制,全国36个大城市中有17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考试积压。《意见》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增加考试员数量、优化考试资源配置,挖掘内外部潜力,提高考试能力,破解驾驶证“约考难”问题。
推行兴建使用社会考场。《意见》提出驾驶人考试场地布局、数量应当满足本地考试需求,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用社会考场,提高供给能力。
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意见》提出建立多渠道的考试员选用机制,在公安民警、文职人员中选拔配置专职和兼职考试员,试行从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社会人士中聘用社会考试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
优化考试资源配置和布局。驾驶人考试业务将向县级下放、延伸,向县级车管所派驻考试员或者直接下放考试权限,解决群众考试往返多、路途远问题。申请人在两个月内预约不上考试的,可以选择省内其他地市参加科目二场地驾驶和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
试点小汽车自学直考:满足部分群众需求,倒逼驾校提升服务 “先进驾校再考证”是群众学驾考证的途径,形成了驾培行业垄断,造成学车贵、练车难、约考报名不自主等问题。《意见》明确试点小型汽车自学直考,既顺应群众呼声,满足部分群众自主学驾需求;又发挥“鲶鱼效应”,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由于学驾考证事关社会公共安全,需要按照“依法依规、有序稳妥”的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型汽车自学直考试点工作。
逐步推进“小汽车”自学直考。考虑到我国道路交通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等实际情况,“自学直考”将首先在部分城市试点,再逐步推行,不断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一是限定自学车型。“自学直考”学驾车型限定于“小型汽车”,主要满足驾驶私家车等需求。二是明确非经营性培训。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自学直考主要满足家人、朋友之间帮助学驾的需求,明确为非经营性活动。考虑到学驾考证事关公共安全,先选择一些交通管理工作基础较好、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水平高的直辖市、地市试点,总结完善后逐步推行。
明确训练车辆和指导人员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自学所用训练车辆和随车指导人员应达到教练车、教练员的相关要求,保障交通安全和培训质量。一是自学训练车辆应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并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保险。二是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
严格管理保障安全。在满足群众自学需求的同时,完善管理制度,保障道路公共安全。一是指定训练路线。公安交管部门将指定训练路线、时间,并设置显著标识标牌。二是严格资格管理。学员上路训练必须通过科目一考试,取得学习驾驶证明,上路训练车辆必须放置、粘贴统一式样的学车专用标识,警示社会车辆注意避让。三是严格考试。自学直考和通过驾校培训的考试要求一致,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公安交管部门对上道路自学驾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驾驶行为。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化考试组织:实现考试全程公开公正,压缩寻租空间
考试过程公开透明是保证考试结果严格公正的前提和基础。《意见》从报考、约考、排考全过程出台改革创新和规范管理的措施,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自主报考,剪断“利益链条”。目前,驾驶人考试一般由驾校集体报名预约,学员没有知情权、选择权,产生权力寻租空间。《意见》提出“互联网+窗口服务”的新模式,建立考试预约服务平台,由考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场地,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向驾校分配考试名额,按照全部考生的约考时间顺序安排考试,确保考试计划和约考结果公开透明。
随机排考,防止“人情考试”。减少人为因素对考试工作的干扰,是促进考试评判公平公正的基本保证。《意见》要求使用计算机系统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校信息互相屏蔽,切断考试员与驾校、考生的联系,打破“潜规则”,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优化程序,提升管理效能。《意见》顺应“简政便民”的时代要求,允许考生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考试均合格后可以直接参加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小型汽车由抽取20%考生参加“夜考”改为全部在白天采用模拟灯光考试。
考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意见》要求考试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在考场、考试车安装使用监控设备,在候考场所、办事大厅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试前,允许考生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了解场地设施布局、考试路线和流程;考试后,对评判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
创新培训治理:简政放权,强化驾校主体责任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驾培市场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化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健全驾驶培训市场体系。
进一步开放培训市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先照后证”的规定,实施准入许可。取消法规之外设定的限制进入条件。凡是符合驾校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限制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者进入驾培市场。建立市场调查和分析制度,定期公开驾培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驾培市场。
保障驾校自主经营权。驾校可根据市场需要和培训能力,自主安排招生、培训,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自主决定增减和调整教练车,聘用和辞退教练员。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校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或互联网等渠道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
落实驾校培训主体责任。驾校要建立规范化教学体系,严格按照统一的培训教学大纲,认真落实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落实结业考核制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定期对驾校进行检查,评估驾校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严格教练员管理。督促驾校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制定教学标准,严格教学行为监督管理,规范教练员教学行为,开展教练员继续教育;建立考核和退出机制,依托社会组织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和“星级评定”制度,提高失信成本。
建设驾培行业诚信体系。建立驾校诚信信用档案,将诚信监管纳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日常工作,与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结合,提高驾校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
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学员投诉,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坚持安全第一:提升培训考试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驾驶人是道路交通安全最重要的因素,驾驶培训考试质量直接关系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素质。2013年1月1日实施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高了考试难度,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强化了素质培训,两年以来,驾龄1年以内新驾驶人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前两年下降14.2%、12.3%,新驾驶人安全驾驶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一些新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仍然较多,因安全意识、驾驶技能不足导致的恶性事故时有发生。此次改革,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证和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作为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
强化素质教育。编制统一的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规范,组织修订《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引入交通事故案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培训新方式,促进理论知识教育与实际驾驶操作交叉融合,提高培训考试实用性,不断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
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车型结构、不同年龄特点,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完善驾驶人培训考试内容和标准。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引导各地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以职业化保证专业化,提升重点驾驶人职业素质。
保证培训质量。驾校要建立规范化教学体系,严格按照统一的培训教学大纲,认真落实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加强教学管理,配备高素质教师队伍,完善设施设备。提供系统性、规范化的培训,发挥好驾校的学习驾驶主渠道作用,切实培养出安全文明意识强、驾驶技能水平高的驾驶人。
严把考试入口。严格执行考试标准,严格落实考试内容和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切实保障考试质量,保证新驾驶人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文明素养。
强化监督管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培训、考试过程的动态监管,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培训质量考核、考试监督评价机制,建立培训机构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考试问题。
加强依法治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强化检查执法,实施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整治酒驾醉驾、超速超员、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着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严格监督问责:健全内外监督机制,确保规范廉洁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驾驶人考试暗箱操作、降低标准、把关不严,甚至出现驾考腐败案件。《意见》从执法、科技、脱钩、问责等方面健全考试监督问责机制,保证考试公正廉洁。
严格刚性执法,确保结果公正。为规范考试行为、提高考试质量,《意见》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考试内容、考试程序和评判标准实施,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对交通安全法规、场地驾驶和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使用计算机评判,对道路驾驶考试采取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考试严格公正。
全程科技监管,完善监督机制。用科技管人、管事,是加强考试监管、确保规范履职的关键。《意见》要求驾驶人考试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推行考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利用考试音视频、指纹认证、人像识别、卫星定位系统等监管手段,提高监管科技含量,确保考试数据公正性、真实性。同时,全面推行考试回访调查、音视频档案抽查、举报投诉核查反馈制度,加强考试工作日常监督。
严格责任倒查,强化违规问责。为落实考试责任,《意见》规定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违规问题,严格追究考试员责任,终身不得参与考试工作。对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违规的,取消考场资格和考试设备供货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彻底脱钩清退,落实政企分离。严格执行驾校脱钩规定,解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意见》重申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驾校,禁止公安交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经营或者参与经营驾校,既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又让利于社会、让利于民。
坚持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学驾领证,增加人民福祉
《意见》推出一系列“接地气”的便民措施,方便广大群众学驾考证,依法保障残障人士学车权益,让更多群众享受汽车文明发展成果。
完善驾驶人体检管理制度。分车型设定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优化、简化小型汽车驾驶人体检项目和方法。将老年驾驶人每年体检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方便老年人驾车出行。考虑到未按期体检不属于恶意交通违法,对因逾期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的,体检合格后恢复驾驶资格,不再参加有关考试。
允许全国异地考领、审验驾驶证。为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强的新形势,《意见》在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异地考领驾驶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同时,允许所有驾驶人异地补换领和审验驾驶证、提交体检证明,满足流动人口需求,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逐步放宽残障人士驾车条件。为维护残疾人学车权益,使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的残障人士,《意见》在已允许听力障碍、下肢残疾、部分手指残缺等身体缺陷人员驾车的基础上,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满足其便利出行需求。
推进驾驶证国际互认。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对外商贸、旅游、留学等交流活动日益增多,《意见》明确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国家范围,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方便我国公民在外国工作、生活和学习。
据介绍,驾考改革涉及3亿驾驶人及每年新增3000万学驾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破除培训考试积弊、提升新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增进广大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改革将深刻调整现有利益格局,面临的困难多、阻力大。下一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将进一步推动改革措施落实,力争通过改革,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提高培训考试质量,增强新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力争通过改革,简政放权,鼓励竞争,更好发挥市场作用、统筹利用社会资源,提供更多更优质公共服务,让广大群众享受改革红利;力争通过改革,加强管理监督,严格违规问责,实现驾考工作全过程公开、透明、公正,促进交警队伍的廉洁建设。
公安部12月10日新闻发布会
[郭林]:
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这个《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今天,我们请到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由两位领导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我们就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作介绍。[10:10]
[刘钊]: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各位新闻界媒体朋友见面。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公安部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便民利民措施。相继推出车检18项改革、建立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131项在线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欢迎。[10:11]
驾驶人培训考试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切实解决驾驶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去年以来,公安部联合交通运输部,着手调研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我们多次听取基层公安、交通等部门意见,实地调研驾校、运输企业等相关行业,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组织法学、社会学等方面专家深入论证,参考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有益做法。先后3次征求了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保监会、中国残联等20个相关部门意见。《意见》汇集了各方的建议和共识,是政府部门密切协同,并与社会良性互动、合力推动的成果。[10:11]
《意见》突出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围绕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明确了6个方面、27项主要任务,着力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着力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10:11]
这项改革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部门、行业、人员多,调整利益深刻,影响面广,必须要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推进。按照《意见》要求,2016年上半年,部署实施,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2018年,完成改革任务。[10:11]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改革措施落地。感谢各位对驾考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10:12]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10:12]
[郭林]:
谢谢刘钊局长,现在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做介绍。[10:17]
[徐亚华]:
新闻媒体朋友们,上午好![10:18]
非常感谢各位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刚才刘钊局长介绍了国办转发文件的整体情况,以及机动车驾驶考试改革的相关情况。下面我简单介绍有关培训改革方面的情况,然后和刘钊局长一起共同回答大家对这次改革关心的问题。[10:18]
我先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10:18]
第一,我国已经形成了规模宏大的驾驶培训市场。[10:18]
截止去年年底,全国共有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1.3万多所,教练员75万人,教练车62万辆,全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达到3000多万人次。我国驾驶培训行业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培训服务质量稳步提高,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学驾需求。[10:19]
第二,高度重视驾培行业存在的问题。[10:19]
这次改革坚持问题导向。近十年学驾需求非常旺盛,每年增长15%以上,驾驶培训行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驾培机构应试教育的问题比较突出,培训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驾培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三是有些驾培机构低价招揽生源,培训过程中又巧立名目乱收费,学驾收费不透明。这些问题亟需通过改革解决。[10:19]
第三,协同推进驾驶考试与培训两项改革。[10:19]
这次驾驶培训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服务民生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简政放权、市场驱动,严格培训、提高质量,创新服务、方便学员,强化监管、优胜劣汰”的原则,强化驾培机构的主体作用,推动驾培行业转型升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规范、经济的驾驶员培训服务。[10:20]
这次改革的目标是,到2018年,以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为根本目标,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员培训市场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学驾需求,更好地适应汽车社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10:20]
这次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事关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我部将加强与公安部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使驾驶培训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10:20]
我的介绍完了。[10:21]
[郭林]:
谢谢徐亚华巡视员,下面我们就开始提问。请各位记者围绕此次驾考改革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先通报一下自己来自于哪家的媒体。[10:21]
[新华社记者]:
您好,我是新华社记者,我的问题是这次驾考改革为什么要实行,改革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10:37]
[郭林]:
请刘钊局长回答。[10:38]
[刘钊]:
感谢新华社的记者。这次驾考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发展新形势的客观需要,是回应迅速新期待的必然要求,主要有三方面考虑:第一,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我国驾驶人数量持续高速增长,截止到今年11月底,驾驶人达到3.2亿人,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每年考领驾驶证三千多万人,预计未来五年还将新增1.5亿驾驶人,到2020年全国驾驶人将达到4.7亿。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考试需求,给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服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特别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汽车文明亟待加强,迫切需要改革驾驶培训考试工作,提升服务、强化管理,适应形势发展需要。[10:38]
第二,积极顺应群众的呼声。随着汽车社会的到来,驾驶技能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基本技能,在向社会征求驾考改革意见的过程中,群众多抱怨学车难、约考难,希望学车更加经济自主、考试更加规范公正,有的还希望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还有的呼吁大力提升我国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文明意识。改革必须与群众的这些呼声和要求精准对接,尊重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关切。[10:39]
第三,着重加强规范管理。目前,驾驶培训考试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一些地方培训质量不高,考试把关不严,个别地方驾校与车管所存在利益链,发生违法腐败问题,改革必须围绕培训考试的各个环节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断“利益链”、打破“潜规则”,实现驾培驾考阳光、公正、廉洁。[10:39]
谢谢。[10:39]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是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想问一下这次改革的总体思路以及有什么样的主要措施?[10:40]
[郭林]:
这个问题涉及两个部门,我们先请公安部的刘钊局长回答。[10:40]
[刘钊]:
驾考改革涉及亿万群众切身利益,这是一个重要的民生工程。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围绕促进驾培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督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全面提升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具体来说:[10:40]
第一,深化简政放权。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首先从自身改起,向自己开刀,能“减”的尽减,该“放”的坚决放开,该“脱”的彻底脱钩。进一步开放驾培市场,促进有序良性竞争。实行群众自主约考,废除考试名额分配制,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坚决与驾校脱钩,还利于社会,还利于民。[10:41]
第二,突出优化服务。改革从群众所需、所急、所盼的问题入手,创新服务管理,努力让群众学驾领证更便捷、更高效。尊重群众意愿,优化程序、简化手续,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试点自学直考,全面放开异地考证、换证、补证、审证,能一次办完的,不让群众跑两趟,能网上办理的,不让群众多跑腿。[10:41]
第三,坚守安全底线。培育和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文明素养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驾驶者本人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和社会的安全。改革将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作为核心目标,严格培训质量,严把考试关口,严守考试标准,坚决将“马路杀手”挡在准驾大门之外,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人民平安出行的根本利益。[10:41]
《意见》提出了一揽子的培训考试改革措施。具体到公安机关来讲:在满足群众多元化学车需求方面,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积极探索经验,稳妥推行;在提高考试供给能力方面,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实行多渠道选用考试员机制,向县级下放、延伸考试业务等;在保障考试公开公正方面,实行自主报考约考、公平安排考试,推行计算机考试评判,考试全程公开等;在保证考试规范廉洁方面,推行考试全过程实时监管,严格执行与驾校脱钩规定,严格违规考试责任追究,严肃倒查死亡事故考试发证责任等;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允许异地申领、补换领、审验驾驶证,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推进与其他国家驾驶证互认换领等。这些措施,基本涵盖了培训、考试、发证、管理等各个环节,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完善,也有方法手段上的创新,是一项系统性的改革。[10:42]
谢谢大家![10:42]
[郭林]:
徐巡视员有什么补充的。[10:42]
[徐亚华]:
此次改革,在机动车驾驶培训方面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内容:[10:43]
一是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遵循简政放权的原则,通过规范行政许可,进一步开放驾培市场,进一步增强驾培机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激发驾培市场活力;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引导驾培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实现优质优价。[10:43]
二是严格培训,提升质量。优化调整教学大纲和相关标准,合理确定规定的学时,加强实际道路训练;实行分类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驾驶员培训职业化教育;督促驾培机构严格选聘教练员,全面提升教练员素质,从根本上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10:43]
三是创新服务,方便学员。全面推行学员自主选择驾培机构、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预约培训时间、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跨驾培机构培训,将学驾的自主权交给学员;推广理论课程网络远程教学,节省学员交通时间成本;规范培训合同标准文本,约束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明确学驾双方的权利义务;改变驾培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单一模式,推行“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等收费方式,保护学员合法权益。[10:43]
四是加强监管,优胜劣汰。全面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系统,加强对培训过程的动态监管;建立行业诚信考核体系,强化驾培机构与教练员惩戒和退出机制;引入学员监督和评价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处理与管理执法的联动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良好的驾培市场秩序。[10:43]
[中国交通报记者]:
刚才说这次改革创新了培训模式,我想问的是方便群众学生上有哪些具体措施?[10:44]
[徐亚华]: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这次改革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严格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充分保障学员学驾的自主选择权、监督权。概括起来就是“四自主一监督”:[10:44]
一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培机构。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将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培训和服务质量信息,学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意愿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培机构进行学习。同时,这次改革将试点开展分科目、跨驾培机构的培训模式,让学员可以更便利、灵活学车。[10:45]
二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时间、自主选择教练员。驾培机构要为学员提供电话、网络、手机APP等多种预约培训的方式自主预约培训时段,培训机构要公开教练员培训质量、诚信考核、学员评价、不同时段培训价格等信息,便于学员选择信誉度高的教练员。[10:45]
三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驾培机构要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单一模式,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的收费模式,同时为学员提供现金、银行卡和网上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方便学员选择学车付费方式及途径,让学员明白消费。[10:45]
四是畅通学员监督和评价渠道。进一步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让学员真正参与到驾驶培训监督管理过程中来。[10:45]
谢谢大家。[10:45]
[法制日报记者]:
您好,法制日报记者提问,目前有些地方驾照考试需要等候很长时间,我想问这次改革之后在提升考试能力缓解考试积压方面有哪些措施?谢谢。[10:46]
[刘钊]:
刚才咱们法制日报记者提到考试积压问题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特别是大中城市比较突出,随着城市考试需求持续增加,积压多排队长的时间日趋严重。分析原因,主要是警力不足,场地少,考试资源缺口大。[10:46]
为了有效应对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考驾需求,这次改革围绕提高考试供给能力,提出了“三个增加”的解决办法:一是增加考试场地。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公开招标,依法选定,补足考场缺口。二是增加考试人员。拓宽选用渠道,从公安机关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从社会上聘用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人员,提高考试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三是增加考试网点。推行省内异地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考试。[10:46]
[经济日报记者]:
想请问,据我所知目前我们国家有些地方驾考是有控制的,是不是通过这次改革驾校市场就全面放开了。[11:29]
[徐亚华]:
驾培市场一直是向社会开放的,但也有一些地方出现了驾校发展过快、数量过多,培训能力过剩的问题,地方管理部门采取规划、听政等手段,控制驾校数量,出发点为了防止恶性竞争,但这种做法客观上影响了市场的发展。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这次改革意见对放宽搞活驾培市场提出了新的措施。[11:29]
一是规范行政许可,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先证后照”的规定,实施准入许可。取消法规之外设定的限制准入条件,取消以规划、听政等方式对驾培机构数量、类别和规模的管控,凡是符合驾培机构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限制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者进入驾培市场。[11:30]
二是定期公开驾培市场供求信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建立市场调查和分析制度,定期公开驾培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驾培市场。[11:30]
三是保障驾培机构经营自主权。驾培机构可根据市场需要和培训能力,自主安排招生、培训,灵活确定招生的数量、开班计划等,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自主决定增减和调整教练车,聘用和辞退教练员,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组织结业考核,按照统一样式自行制作、发放结业证书。[11:30]
四是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培机构自主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或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收费的项目和标准。[11:30]
[人民日报记者]:
主持人您好,我是人民日报记者,我问的问题是《意见》提出实施学员自主预约考试与之前驾校包办包考的做法有哪些区别?[11:31]
[刘钊]:
目前,驾驶人考试一般通过驾校集中报考约考。《意见》明确实行自主预约考试,学员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方式,自主预约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这项改革,改变了由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将原来由驾校承担的考试报名、约考、组织等工作改由车管所来承担,虽然给我们增加了很多的工作量,但有利于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有利于规范报考约考工作,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改革体现了“四个关键词”:[11:31]
一是自主。尊重群众意愿,实行自主约考,由学员自己决定什么时间预约考试、以什么方式预约考试、什么时间参加考试、到哪个考点参加考试,直接预约、直接参考,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11:31]
二是便捷。建立“互联网+”交通管理新模式,为考生提供便捷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11:31]
三是公平。考试预约实行计算机系统自动排序,严格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队、依次受理、依次安排考试,排除人为操控,实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平获取。[11:32]
四是透明。在互联网上公开考试计划、预约结果、考试情况,实现全过程公开透明,提高信息对称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1:32]
[人民网记者]:
我是人民网记者,这次改革驾驶人培训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了,我想问一下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管方面有没有什么新的措施?[11:32]
[徐亚华]: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驾培市场也将进一步放开,提高市场化程度,但在推进市场化的同时,必须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要创新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在驾培市场的监管方面,有四项具体措施:[11:33]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管理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要定期对驾培机构进行检查,评估驾培机构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的市场退出机制,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查处非法经营,并依法从严处罚。[11:33]
二是加快驾培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国家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诚信信息收集整理制度和信用档案,将诚信监管与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结合,提高驾培机构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11:33]
三是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学员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11:33]
四是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控。全面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系统,督促驾培机构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加强对计时培训信息的管理,确保培训数据真实有效;利用科技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计时培训信息的统计分析,对驾培机构和教练员减少培训项目、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11:33]
[南方都市报记者]:
南方都市报记者,我们注意到《意见》第一次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请问为什么出台这样的规定,有哪些具体的考虑?[11:34]
[刘钊]:
《意见》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这主要是提供一个自主学驾的通道,满足一些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可以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11:34]
驾驶培训是一项专业性、技能性培训,关乎社会公共安全。鉴于学习驾驶是在开放道路上进行,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意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这方面的经验做法,对自学直考在制度上、管理上作出了明确的安排,总体考虑是依法、规范、有序、稳妥,保障练车安全,保证培训考试质量。[11:34]
主要有“三个方面”:[11:35]
一是试点先行。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兼顾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体现差异性、典型性。通过试点,探索工作方法,评估试点效果,完善管理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11:35]
二是限定条件。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11:35]
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在实施中,将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提醒其他社会车辆避让。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1:35]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建议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11:35]
[记者]:
想问一下徐巡视员这次改革实行驾培的计时收费,先培训后收费,具体怎么操作?另外补充一个问题,自学直考的试点城市有没有考虑?[11:36]
[徐亚华]:
我先简单介绍一下什么叫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是指驾培机构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以学时为单元组织教学和测算培训价格,学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向驾培机构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先培训后付费具体来说就是学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在每一次学习结束之后,向驾培机构支付本次的培训费用。[11:37]
近几年来,上海市、江苏省等地一些驾培机构积极推行 “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不仅培训学时得到了保证,教练员教学服务水平也大幅提升,学员满意度显著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应当在全国普遍推行。这种服务模式有三个方面好处:[11:37]
一是推行“计时收费”,使驾培机构收费更加透明,也便于驾培机构开展差异化培训服务。学员在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学时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驾培机构购买学时,增加了学员消费的弹性。[11:37]
二是“先培训后付费”的方式,增强了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话语权。按照传统的一次性缴费方式,所有费用已经提前支付,学员的学驾过程由驾培机构统一安排,自主选择的余地很小。但推行“先培训后付费”后,相应的培训费用在每次培训后再支付,大大加强了学员在学驾过程中的自主权,也对驾培机构强化管理服务、教练员提高教学能力和服务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杜绝了教练员吃拿卡要、教学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11:37]
三是切实保护学员的资金安全。按照传统的一次性缴费方式,学员在报名时向驾培机构支付了所有的费用,如果驾培机构不合理使用这些资金,将会威胁学员资金安全。一些地方已经发生多起驾培机构负责人卷款逃逸的情况,严重损害学员的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推行“先培训后付费”,可以有效杜绝此类风险,切实保护学员的权益。[11:37]
[刘钊]:
刚才一个补充的问题,我简要回答。试点自学直考,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既要保障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的安全,更要确保社会的公共安全。对于试点地方的选择,要经过严格、综合的评估考察,目前正在进行中。试点地方确定后,我们将部署试点,并向社会公布。[11:38]
[凤凰卫视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凤凰卫视记者,现在民众觉得学车包括考试时有一些腐败的现象存在,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谢谢。[11:38]
[刘钊]:
我们认真剖析了近年来的一些腐败案件,问题发生在报考约考、名额分配、考试评判等重点环节,问题症结在制度机制不落实、权力寻租有空间,监督制约不到位。严格考试、严明纪律,是把牢关口、保障交通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从严治警、保证廉洁规范的必然要求。这是此次驾考改革的重中之重。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意见》作出了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和安排。[11:38]
一是堵塞漏洞。推行随机考试、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分组考生,随机选取考试路线。考试员和考试信息双向屏蔽,杜绝人员的干扰。推行计算机考试,促进评判客观、公正,压缩寻租空间,推行全程监控,运用音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等手段,实现考试全程记录、全程监控。[11:39]
二是公开透明。推行考试公开,考前公开考试安排,考中公开考试视频,考后当场公布成绩,以公开促公正。畅通监督渠道,考试视频现场直播,考试记录事后可查,考试结果定期回访,每一名群众、每一名考生都是监督员,建立人人监督、人人评价的机制。[11:39]
三是斩断利益链。严格执行与驾校脱钩规定,政府部门坚决退出培训市场,解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实行自主报考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斩断车管所与驾校的利益链条。[11:39]
四是实行“零容忍”。以铁的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考试规定,以铁的手腕坚决惩处考试腐败行为。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凡是与驾校、考场勾结考试舞弊的,一律从严惩处。[11:39]
[光明日报记者]:
请问《意见》采取了哪些措施进一步提高驾培考试的质量,更好的保证道路交通安全。[11:40]
[郭林]:
这个问题涉及到公安部也涉及到交通运输部两个部门,所以我们先请徐司长先回答。[11:40]
[徐亚华]:
驾驶员是道路交通安全最重要的因素,驾驶培训质量直接关系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培养安全文明高素质的驾驶员,是驾培机构的根本使命和首要责任。这次改革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提高驾驶培训质量方面,采取了六个方面的措施:[11:40]
一是组织修订《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合理制定培训与考试内容、标准,以及驾驶培训的规定学时。[11:40]
二是落实驾培机构教学主体责任。驾培机构要建立规范化教学体系,严格按照统一的培训教学大纲,认真落实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落实结业考核制度。[11:40]
三是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在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并引导各地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11:40]
四是严格教练员管理。督促驾培机构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制定教学标准,严格教学行为监督管理,规范教练员教学行为,开展教练员继续教育;建立考核和退出机制,依托社会组织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和“星级评定”制度,提高失信成本。[11:41]
五是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交通运输部门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加强驾驶培训过程监管,计时培训系统监管平台要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行培训记录电子化传输,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11:41]
六是强化培训监督机制。健全驾培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培训质量情况、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以及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培机构进行学习,促使驾培机构提高培训质量。[11:41]
[刘钊]:
我接着亚华司长讲的补充一下。[11:41]
2013年1月1日实施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高了考试难度,严格了考试监管。两年以来,驾龄1年以内新驾驶人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前两年下降了14.2%、12.3%,新驾驶人安全驾驶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一些新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仍然较多,因安全意识、驾驶技能不足导致的恶性事故时有发生。[11:41]
这次《意见》明确“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证和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作为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就公安机关来说,一是严把考试入口。严格执行考试标准,严格落实考试内容和程序,严明考试纪律和责任,切实保障考试质量。二是突出重点管理。根据不同车型、不同年龄,建立驾驶人分类审验教育和体检制度,不断创新完善考试内容。另外,已取得驾驶证的人员,仍需要通过加强执法管理,使其敬畏法律,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其尊重生命,在全社会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11:42]
[郭林]:
接下来最后一个问题。[11:42]
[京华时报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这次在驾照申领使用方面,有没有推出一些新的举措?[11:42]
[刘钊]:
这次驾考改革是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的目的就是聚焦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的惠民、利民、便民。《意见》本着优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推出了一系列方便群众考试、办证等措施。[11:43]
一是放开异地考证换证。在目前已经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异地考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大中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考试。驾驶人还可以在异地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补证,满足流动人口驾车出行需求。[11:43]
二是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目前已有5万多名下肢残疾人、7000多名听力障碍人员考领了驾驶证,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11:43]
三是放宽老年人体检要求。适应我国老年人身体条件改善现状,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岁调整为70岁,调整后,600多万60岁至70岁老龄驾驶人将不必每年体检。[11:43]
四是推进驾驶证国际互认。积极开展与其他国家、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满足出境人员便利驾车的新需求。[11:43]
[郭林]:
刚才公安部刘钊局长和交通运输部徐亚华巡视员,向大家介绍了此次驾考改革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大家关切的一些问题。大家知道驾考改革可以说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改革,随着这个《意见》的推进和试点、实施,大家也许还有一些经为关切的问题需要深入的了解或者解读,如果大家有什么采访上的需求,可以直接与公安部新闻中心和交通运输部新闻中心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刘钊局长和徐亚华巡视员,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11:44]